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二三六三00七00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山區市民大道公中段(公園路至中山北路間)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零時起調降夜間月票金額。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夜間月票:每月一、五00元,限下午二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止使用,逾時段則以本停車場當時公告費率計費。 二、實施日期: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零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