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松山高中地下停車場自108年1月5日0時起調整假日收費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黃詩涵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0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009221號

主旨:
公告本市信義區松山高中地下停車場自108年1月5日0時起調整假日(含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調整放假日、民俗日)收費費率。
依據:
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假日(含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調整放假日、民俗日):每日9時至19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計時費率,每小時60元;其餘時段依原公告停車費率維持不變(平日每日0時至8時止每小時10元,8時至20時止每小時30元,20時至24時止每小時10元;假日每0日時至8時止每小時10元,8時至9時止每小時30元,19時至20時止每小時30元,20時至24時每小時10元)。
(二)月票費率維持現行之收費標準。
二、實施日期: 108年1月5日0時起。
三、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