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樟新平面停車場」委託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林佳臻
- 聯絡資訊:02-27590666分機633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53009247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樟新平面停車場」委託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本市樟新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5年5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委託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車格位數: (一)小型車43格(含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1格) 三、位置:臺北市文山區一壽街3巷與17巷之間。 四、委託經營之停車場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每小時新臺幣(下同)20元。 五、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六、委託經營本停車場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 1、全日月票最高售價4,800元。 2、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3,840元(優惠里:文山區樟腳里)。 3、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3,360元(所在里:文山區樟新里)。 七、身心障礙者除購買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時,僅可選擇身心障礙半價或里民優惠月票價其中一種優惠外,其餘月票以半價優惠,身心障礙優惠月票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八、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九、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十、實施日期:115年5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十一、購買各式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十二、經營業者: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504-6290。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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