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中山區市民大道建復段停車場自115年9月1日零時起調整停車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53056318F號 主旨: 公告本市中山區市民大道建復段停車場自115年9月1日零時起調整停車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 1、週一至週四: (1)8時至12時:計時新臺幣(下同)30元。 (2)12時至23時:計時40元。 (3)23時至翌日8時:計時20元。 2、週五至週日與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日: (1)8時至12時:計時40元。 (2)12時至23時:計時50元。 (3)23時至翌日8時:計時20元。 (二)電動汽車充電另收充電服務費,採以度計費。 二、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三、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含大型重型機車): 1、全日月票6,500元。 2、優惠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3,840元(優惠里:中山區朱崙里及大安區民輝里)。 3、所在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3,360元(所在地里:中山區埤頭里、大安區誠安里及昌隆里)。 4、日間月票3,600元(使用時段為每日7時至19時)。 5、夜間月票3,000元(使用時段為每日19時至翌日8時)。 (二)大型重型機車專用格位全日月票3,250元。 四、身心障礙者憑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及行車執照購買僅擇一優惠(全日月票半價或里民優惠)。 五、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六、實施日期:自115年9月1日零時起。 七、購買小型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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