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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05巷(忠孝東路4段181巷7弄至敦化南路1段177巷)、敦化南路1段177巷(忠孝東路4段181巷至忠孝東路4段205巷),及敦化南路1段187巷(忠孝東路4段181巷至忠孝東路4段205巷)公有路邊小型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區)、裝卸貨停車位(區)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孫榮志
  • 聯絡資訊:(02)2759-0666轉631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119588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05巷(忠孝東路4段181巷7弄至敦化南路1段177巷)、敦化南路1段177巷(忠孝東路4段181巷至忠孝東路4段205巷),及敦化南路1段187巷(忠孝東路4段181巷至忠孝東路4段205巷)公有路邊小型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區)、裝卸貨停車位(區)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市商業處辦理「東區去什麼趣『Back to Street快閃活動』」需要,旨揭公告路段範圍內所有路邊停車位暫停收費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停放管制範圍內之車輛請配合提前將車輛駛離。
二、停車位禁止停車時間:108年11月29日20時起至11月30日21時30分止(至管制勤務結束)。
三、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