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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區雙園堤外平面停車場自108年2月18日上午9時起調整收費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何鳳珠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014082號


主旨:公告本市萬華區雙園堤外平面停車場自108年2月18日上午9時起調整收費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及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收費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點至下午5時,費率為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採計時費率,每小時新臺幣20元(另為提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格位採半小時計算)。
二、實施日期: 108年2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三、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