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松山區民有市場地下停車場自115年11月1日零時起調整停車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53056318K號 主旨:公告本市松山區民有市場地下停車場自115年11月1日零時起調整停車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計時新臺幣(下同)40元。 (二)機車:計時10元(當日當次最高收費上限20元,凡跨越每日凌晨零時起重新計算)。 (三)電動汽車充電另收充電服務費,採以度計費。 二、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三、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含大型重型機車): 1、全日月票5,750元。 2、優惠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4,600元(優惠里:松山區民福里、江山里、江寧里、下埤里)。 3、所在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4,025(所在里:松山區民有里)。 4、夜間月票3,200元(使用時段為每日19時至翌日8時)。 (二)大型重型機車專用格位全日月票2,875元。 (三)機車全日月票300元。 四、身心障礙者憑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及行車執照購買僅擇一優惠(全日月票半價或里民優惠)。 五、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六、實施日期:自115年11月1日零時起。 七、購買小型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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