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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關渡水岸自然公園平面停車場111年1月31日至111年2月6日、111年2月12日至111年2月13日及111年2月15日收費調整公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葉金坤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2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14014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關渡水岸自然公園平面停車場111年1月31日至111年2月6日、111年2月12日至111年2月13日及111年2月15日收費調整公告。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關渡水岸自然公園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0年5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委託安庭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採計次收費,每次新臺幣5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誇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二)大型車採計次收費,每次新臺幣10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誇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三)機車免費停放。
三、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四、實施日期:
(一)111年1月31日0時起至111年2月6日24時止。
(二)111年2月12日0時至111年2月13日24時止。
(三)111年2月15日0時至111年2月15日24時止。
五、安庭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776-2527。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