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平面停車場」,自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納入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43069384號 主旨:公告本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平面停車場」,自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場域:「大業路527巷平面停車場」(本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近捷運復興崗站)。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計次新臺幣(下同)50元(隔日另計)。 三、收費時間:週一至週六每日9時至17時。 四、實施日期: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02)2726-9600;網址:https://pma.gov.taipei。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