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16540號
主旨:公告本市南港區世貿公園地下停車場為配合111年2月份南港展覽館展覽活動調整小型車停車費率為每小時新臺幣60元。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111年2月份南港展覽館展覽活動,世貿公園地下停車場於111年2月21日至2月26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調整小型車停車費率每小時新臺幣60元;其餘時段依原公告停車費率維持不變(每小時新臺幣20 元)。
二、上述費率調整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小型車原公告停車費率。
三、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