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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中山區林森公園地下停車場自108年7月1日0時起 調整收費事宜。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顏永芸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2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048308B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中山區林森公園地下停車場自108年7月1日0時起調整收費事宜。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小型車星期一至五8時至24時每小時新臺幣(以下同)30元,0時至8時每小時10元; 星期六、日與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日0時至8時每小時10元,8時至12時每小時30元,12時至24時每小時40元。
(二)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算收費。
(三)小型車全日月票金額:4,200元。
(四)停車場所在里(中山區康樂里)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申請車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得享全日月票每月2,940元優惠。
(五)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300公尺內(中山區中山里、中原里、正義里、正得里、興亞里、中吉里) ,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申請車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得享全日月票每月3,360元優惠。
(六)小型車日間月票金額:每月3,200元,限每日7時至19時使用,非使用時段則依計時費率計費。
(七)小型車夜間月票金額: 每月1,200元,限每日19時至8時使用,非使用時段則依計時費率計費。
二、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24小時收費管理。
三、實施日期:108年7月1日0時起。
四、小型車全日月票、日間月票及夜間月票等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查核作業規定(汽車及機車)」辦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