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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士林區至善公園平面停車場部分停車格於111年4月28日0時至111年7月31日24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施金蘭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2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44414號
主旨:公告本市士林區至善公園平面停車場部分停車格於111年4月28日0時至111年7月31日24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公告本市士林區至善公園平面停車場編號17號至27號停車位於111年4月28日0時至111年7月31日24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配合設置電動車充電站施工使用。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