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柵社會住宅地下及和平東路四段381巷平面、政大三街臨時平面、木柵路三段77巷臨時平面等4處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決標公告
主旨:本處「木柵社會住宅地下及和平東路四段381巷平面、政大三街臨時平面、木柵路三段77巷臨時平面等4處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決標公告 公告事項: 一、案號:1155005 二、標案名稱:木柵社會住宅地下及和平東路四段381巷平面、政大三街臨時平面、木柵路三段77巷臨時平面等4處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三、標的分類:財物出租。 四、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五、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六、決標日期:115年2月25日 七、得標廠商名稱:助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決標金額:新臺幣1,279萬4,061元。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招標公告 主旨:本處辦理「木柵社會住宅地下及和平東路四段381巷平面、政大三街臨時平面、木柵路三段77巷臨時平面等4處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 依據:依「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自治條例第4條」等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事項: 一、案號:1155005 二、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木柵社會住宅地下及和平東路四段381巷平面、政大三街臨時平面、木柵路三段77巷臨時平面等4處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案 (一) 木柵社會住宅地下停車場 1. 車位數: (1) 小型車94格(含下列格位) 甲、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2格。 乙、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2格。 丙、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2格。 (2) 大型重型機車1格。 (3) 機車104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3格)。 2. 費率(計時收費全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 (1) 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 甲、星期一到五每小時計時收費新臺幣(下同)20元。 乙、星期六、日與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節日每小時計時收費30元。 (2) 電動汽車充電另收取以度計費之充電服務費,該服務費不得超過本處萬興國小地下停車場訂定之充電服務費。 (3) 機車:僅販售月票,暫不開放臨停。 (二) 和平東路四段381巷平面停車場 1. 車位數: (1) 小型車26格(含下列格位) 甲、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格。 乙、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2格。 2. 費率(計時收費全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 (1) 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每小時收費20元。 (2) 電動汽車使用充電設備,乙方不得收取除上開規定停車費以外之其他費用。 (三) 政大三街臨時平面停車場 1. 車位數: (1) 小型車50格(含下列格位) 甲、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格。 乙、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2格。 2. 費率(計時收費全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 (1) 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每小時收費20元 (2) 電動汽車使用充電設備,乙方不得收取除上開規定停車費以外之其他費用。 (四) 木柵路三段77巷臨時平面停車場 1. 車位數:小型車23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格)。 2. 費率(計時收費全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 (1) 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 甲、星期一到五每小時計時收費20元。 乙、星期六、日與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節日每小時計時收費30元。 三、履約地點: (一) 木柵社會住宅地下停車場:臺北市文山區久康街24巷36號地下1至4層。 (二) 和平東路四段381巷平面停車場:臺北市文山區和平東路四段381巷內。 (三) 政大三街臨時平面停車場:臺北市文山區政大三街53號旁。 (四) 木柵路三段77巷臨時平面停車場: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77巷9號對面。 四、標的分類:財物出租。 五、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六、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七、履約期限: (一) 木柵社會住宅地下停車場:自民國115年3月1日起至119年2月28日止。 (二) 和平東路四段381巷平面停車場、政大三街臨時及木柵路三段77巷臨時等3處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5年5月1日起至119年2月28日止。 八、投標及截止投標時間:公告日起至115年2月9日下午5時止。 九、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領標:地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工本費:新臺幣50元整,由機關提供光碟片並燒錄。 (二)電子領標:至本處網址(https://pma.gov.taipei )免費電子領標。 十、開標時間:115年2月10日下午2時。 十一、開標地點:本處第3會議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6樓,出電梯後左轉到底,再左轉)。 十二、投標文件使用之文字:中文。 十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四、聯絡人及電話:本處營運科林小姐,電話27590666分機6334。 電子郵件信箱:av7035@gov.taipei 傳真號碼:27599685。 十五、廠商資格摘要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停車場業務之公司(含經認許之國外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登記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含外商公司),其營利事業營業項目應與停車場經營業務相符。投標廠商得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行透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所列印之資料(經濟部網址://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之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作為證明,惟所檢附之文件內容需包含營利事業營業項目之停車場經營業務。外國公司須另檢附代表人資格證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發或經濟部商業司核發資格證明書)、公司認許證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0萬元整。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 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 投標書。 (七) 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八)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投標廠商切結書。 (十) 服務建議書19份、附件19份,同時提送簡報資料19份,並以隨身碟或光碟片方式提供可編輯之服務建議書檔案1份。 十六、附加說明: 1、本案訂底價。 2、最低定額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821萬9,774元,低於者判為不合格標。 3、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採3階段進行,即第1階段開標:資格審查;第2階段評選:(日期另定);第3階段議價:與序位第1名議價(日期另定)。 4、本案相關公開資訊詳附件。 5、本標案不辦理招商說明會。 6、本案公告評選委員名單如下:林育生、李杰儒、劉國軒、蕭再安、李克聰、陳榮明、郭宗生。 7、廠商對招標契約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本處營運科許小姐,電話27590666轉6325。投標事宜請洽本處秘書室楊先生,電話27590666轉6039。或於115年2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2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七、檢舉受理單位; (1)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聯絡電話:0800-211-655、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南區11樓。 (2)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聯絡電話:2725-6931、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北區6樓。 (3)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政風室聯絡電話:2759-9636、地址: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4)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29177777、傳真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地址:10006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6)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 十八、其他事項:請詳閱本處官網登載之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說明。(本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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