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決標公告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公告
  
主旨:本處「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決標公告
公告事項:
一、案號:1095013
二、標案名稱: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三、標的分類:財物出租。
四、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五、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六、決標日期:109年9月25日
七、得標廠商名稱: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八、決標金額:新臺幣3億4,218萬元。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第2次招標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事項說明如下:
壹、02-委託經營契約部分
一、第十二條(頁碼4,以下簡寫為P4)增列:「…. 因配合都市計畫變更、其他必要之政策或交通措施………(依據權利金詳細表計算);另本停車場J區鄰接客運調度站1個橋墩跨距範圍,未來如配合客運調度站營運及設備建置需要,提供客運業者使用(影響既有停車格位約40格),乙方須配合上述規定辦理,影響格位另案辦理權利金折減。……」
二、第十六條十七(P5)增列:「…. 且中山女高上學家長接送區【O、A區(八德至朱崙段),免費時段:……提供該校下課20分鐘家長接送區免費優惠時段】…..進駐」。
三、第十六條三十八(P10)修刪::「….,提供工程車輛免費提車,如工程影響契約所列停車格位數量,不另……概由乙方負責」。增列:「….概由乙方負責,亦不另計算及退還權利金。
四、第十八條(P13)增刪:「…..起2個月內更新完成並針對雙樓層區域之1F予以增設,乙方不得……,且須依現行相同規格功能與效能之LED智慧燈具進行更換事宜,倘有增加….亦同。」
 
、03-1違約金部分: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停車場委託經營違約金標準表」表格,增列「第16條第37款--違約金/每次10,000元」 、增列「第17條第9款-----違約金/每次20,000元」刪除「第18條第17款-----違約金/每次2,000元」
 
參、05-1 工作計畫說明書部分:
一、刪除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工作說明書(P9),修正(二)1.「鋼板:厚度2.5mm以上之鋼板」。(原誤植為鋼板:厚度25m以上之鋼板)。(P10)
二、修正標題「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專用停車位(103格)感應式警示音響增設」。(原誤植為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專用停車位(112格)感應式警示音響增設)。(P13)
三、修正表格內「身心障礙專用格位『類別』欄位各項數量(4.4.10…….3.46)(原誤植為(3.4.8………2.39)。(P13~P14)
四、修正「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營運計畫一覽表」表格內三「7.專用與優先停車位感應式警示音響設置 103格(原誤植為96格)」。(P2)
 
、05-2 評選須知部分:
一、修正(五)服務建議書1.「服務建議書………不得超過80頁(原誤植為【50】頁….裝訂」、2「附件以橫書……不得超過【35】頁(原誤植為【20】頁…. 計算)」。(P3)
二、修正(六) 2.服務建議書及附件之編列頁碼未採1、2…80方式編列者…規定。(原誤植為服務建議書及附件之編列頁碼未採1、2…50方式編列者…規定)。(P4)
三、修正「相關新增設施查核項目期程總表」表格內一19「專用停車位感應式警示音響」數量為103組(原誤植為27組),刪除表格內一20「消防水帶(含瞄子)更新」欄位。(P12)
四、修正評選評比表(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表內「財務計畫」1.預估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每月…..費用) (原誤植為1.預估七星公園地下停車場,每月…..費用)。(P13)
 
伍、06 公開資訊部分:
一、修正二(四)2.委外契約期限:民國106年4月1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3年)。(原誤植為民國109年10月1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3年)   3.權利金總額:新臺幣3億3,150萬元整。(原誤植為新臺幣2億4,572萬元整。)(P1)
二、增列四(五)「建國北路高架橋下……. 且中山女高上學家長接送區【O、A區(八德至朱崙段),免費時段:……提供該校下課20分鐘家長接送區免費優惠時段】…..進駐」。(P3)
 
陸、10-4- 相關新增設施查核項目期程總表部分:
修正「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相關新增設施查核項目期程總表」表格內19「專用停車位感應式警示音響」數量為103組,(原誤植為27組)。刪除表格內一20「消防水帶(含瞄子)更新」欄位。
 
附註說明:
一、修正部分請參閱各相關電子檔修正版內紅色字體 (共6個修正後電子檔)。
二、開標日期仍為9月8日上午10時,未予修改。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第1次更正招標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事項說明如下:
一、委託經營契約第十七條八,略以「八、乙方於停車場所出售之各式月票………..未達月票銷售數量上限前不得拒絕民眾購買。」予以刪除。 (詳電子檔- 02 .委託經營契約--修刪第十七條八修正版)。
二、原第十七條九、十移列至第十七條八、九,內容未修正。
三、其他招標文件未予修改。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招標公告
 
 
主旨:本處辦理「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
依據:依「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自治條例第4條」等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事項:
一、案號:1095013
二、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案
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小型車1,942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46格、孕婦及育有 6 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33格、電動車充電格位24格)。機車44格。
收費方式為每日7時至21時30分計時每小時新臺幣30元,21時30分至隔日上午7時計時每小時新臺幣10元。機車暫不收費。
三、履約地點:
     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高架橋下(八德路-民族東路)。
四、標的分類:財物出租。
五、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六、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七、履約期限:自民國109年10月1日零時起至112年9月30日24時止(實際起始日以機關指定日期為準,契約結束日配合順延共計3年)。
八、投標及截止投標時間:公告日起至109年9月7日下午5時止。
九、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或郵購購領:地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工本費:現金新臺幣50元(光碟),自備光碟或隨身碟者免付費。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0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 電子領標:至本處網址(https://pma.taipei.gov)免費電子領標。
十、開標時間:109年9月8日上午10時。
十一、開標地點:本處第2會議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二、投標文件使用之文字:中文。
十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四、聯絡人及電話:本處營運科陳先生,電話27590666分機6328。
電子郵件信箱:pma130119@mail.taipei.gov.tw
傳真號碼:27599685。
十五、廠商資格摘要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停車場業務之公司(含經認許之國外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登記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含外商公司),其營利事業營業項目應與停車場經營業務相符。投標廠商得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行透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所列印之資料(經濟部網址://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之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作為證明,惟所檢附之文件內容需包含營利事業營業項目之停車場經營業務。外國公司須另檢附代表人資格證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發或經濟部商業司核發資格證明書)、公司認許證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228萬6,012元整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 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 投標書。
(七) 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八) 服務建議書19份、附件19份,同時提送簡報資料19份,並以隨身碟或光碟方式提供可編輯之服務建議書檔案1份。
 十六、附加說明:
1、本案訂底價。
2、最低定額權利金:新臺幣2億4,572萬234元
3、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採3階段進行,即第1階段開標:資格審查;第2階段評選:日期另定;第3階段議價:與序位第1名議價(日期另定)。
4、本案相關公開資訊詳附件。
5、本標案不辦理招商說明會。
6、廠商對招標契約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本處營運科陳先生,電話27590666轉6328。投標事宜請洽本處秘書室張小姐,電話27590666轉6042。或於109年8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9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七、檢舉受理單位;
(1)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聯絡電話:0800-211-655、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南區11樓。
(2)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聯絡電話:2725-6931、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北區6樓。
(3)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政風室聯絡電話:2759-9636、地址: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4)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29177777、傳真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6)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
十八、其他事項:請詳閱本處官網登載之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說明。(本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