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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車站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決標公告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公告
 
 
主旨:本處「萬華車站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決標公告
公告事項:
一、案號:1085015
二、標案名稱:萬華車站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三、標的分類:財物出租。
四、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五、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六、決標日期:108年9月25日
七、得標廠商名稱:好停企業有限公司
八、決標金額:新臺幣2,640萬元。





「萬華車站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本案原委託經營契約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款略以「….且監視設備需可進行即時監看及 60 天以上之錄影保存功能,且解析度須達 200萬畫素彩色攝影機組。該設備…….」,其中監視設備解析度誤植為200萬畫素,業已修正為「….且監視設備需可進行即時監看及 60 天以上之錄影保存功能,且解析度須達 300萬畫素彩色攝影機組。該設備…….」。(詳更正後委託經營契約第11頁)
二、其他招標內容未予修正。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招標公告
 
 
主旨:本處辦理「萬華車站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
依據:依「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自治條例第4條」等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事項:
一、案號:1085015
二、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萬華車站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案
萬華車站地下停車場:小型車297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6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6格及重型機車2格)。
收費方式為周一至周五0時至24時計時收費每小時新臺幣30元,星期六、日及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日0時至24時計時收費每小時新臺幣40元,均須提供臨停車進場30分鐘(含第30分鐘)內離場免費,超過30分鐘以全價計收。
三、履約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富福里康定路382號(廣一、廣二用地)地下一、二樓(地址待相關機關核定後提供)。
四、標的分類:財物出租。
五、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六、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七、履約期限:自民國108年12月1日零時起至111年11月30日24時止(實際起始日以甲方指定營運收費日為準,契約結束日配合順延共計3年,不含甲方指定試營運開放免費停車期間)。
八、投標及截止投標時間:公告日起至108年8月29日下午5時止。
九、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或郵購購領:地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工本費:現金新臺幣50元(光碟),自備光碟或隨身碟者免付費。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0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 電子領標:至本處網址(https://pma.taipei.gov)免費電子領標。
十、開標時間:108年8月30日上午10時。
十一、開標地點:本處第2會議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二、投標文件使用之文字:中文。
十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四、聯絡人及電話:本處營運科張先生,電話27590666分機6322。
電子郵件信箱:pma01959@mail.taipei.gov.tw
傳真號碼:27599685。
十五、廠商資格摘要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停車場業務之公司(含經認許之國外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登記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含外商公司),其營利事業營業項目應與停車場經營業務相符。投標廠商得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行透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所列印之資料(經濟部網址://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之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作為證明,惟所檢附之文件內容需包含營利事業營業項目之停車場經營業務。外國公司須另檢附代表人資格證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發或經濟部商業司核發資格證明書)、公司認許證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20萬元整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 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 投標書。
(七) 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八) 服務建議書19份、附件19份,同時提送簡報資料19份
 十六、附加說明:
1、本案訂底價。
2、最低定額權利金:新臺幣2,425萬3,612元
3、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再與評選序位第1之廠商議價(日期另定)後決標。
4、本案相關公開資訊詳附件。
 5、本案訂108年8月21日下午3時30分於萬華工務所前(臺北市萬華區大理街20巷14
    號1樓)辦理招商說明會。
6、廠商對招標契約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本處營運科張先生,電話27590666轉6322。投標事宜請洽本處秘書室張小姐,電話27590666轉6042。或於108年8月       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七、檢舉受理單位;
(1)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聯絡電話:0800-211-655、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南區11樓。
(2)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聯絡電話:2725-6931、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北區6樓。
(3)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政風室聯絡電話:2759-9636、地址: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4)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29177777、傳真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6)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十八、其他事項:請詳閱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說明。(本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