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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貿四處(A21、A13、B5、A20)平面停車場及國父紀念館內平面停車場自九十二年二月二十日起停車改以條碼計時卡,民眾自即日起可於超商等代收據點繳費(767)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newsman

發稿單位: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發稿日期: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
聯絡人: 第三科江博文
聯絡電話:二七五九0六六六轉六三一六

世貿四處(A21、A13、B5、A20)平面停車場及國父紀念館內平面停車場自九十二年二月二十日起停車改以條碼計時卡,民眾自即日起可於超商等代收據點繳費

信義區世貿四處(A21、A13、B5、A20)及國父紀念館平面停車場民眾停車時間超過夜間九點三十分,管理員將於收班前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前因無法於停車管理處委託之各超商、加油站及銀行等代收據點繳費,民眾須持繳費通知單連同計時卡,於規定繳費期限內到各公有路外停車場或找路邊任一收費管理員繳交停車費,或偶有車主計時卡遺失無法查詢進場時間而必須自開始收費時間至離場時間計算停車費等問題常遭市民反映不方便。
停車管理處為改善此一不方便加強便民服務,近期已進行收費機具軟硬體及票卡更新,並與代收業者於新年度合約中規範增加代收條碼計時卡條款,訂於九十二年二月二十日起正式於各該停車場啟用條碼計時卡,屆時停車民眾於進場時,入口處之票卡機由收費管理員鍵入車號插入條碼計時卡,即自動產生進場時間及停至夜間九時三十分收班時應繳之停車費,停車市民於該場開放時間(上午七時三十分至晚上九時三十分)內出場則將票卡交由收費管理員插入計價機內依停車時間計費,若於晚上九時三十分後仍停留在停車場者,則可持條碼計時卡於繳費期限內至各超商等代收據點,由店員以掃瞄器掃瞄票卡條碼後,輸入應繳金額即完成繳費。另若民眾不慎遺失票卡,可至停車場入口處說明車號,就可立即查詢出該車進場時間,而依實際停車時間計算停車費,民眾無需從開始收費時間起算停車費。此一新措施可以簡化收費管理員作業流程(無需收班前巡場開立繳費通知單)同時解決多年停車票卡無法至各超商等代收據點繳費之問題,達成便民服務之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