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6.3萬席路邊收費機車格全面試辦開放大重機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李杰儒科長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01
臺北市自115年10月6日起,全面試辦開放轄內約6.3萬席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供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延續「機車與大型重機共用格位試辦計畫2.0」,初期由特定路段及公有路外停車場逐步推動,經綜整試辦期間的停放情形及市民意見後,本次進一步擴大至全市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 凡路邊機車停車格已公告收費,且於一般機車可停放時段內(禁止停車時段除外)大型重型機車即可依規定停放,並可採斜向停放2個機車格位方式,以兼顧車身尺寸及其他機車停放空間;如因車身尺寸、加裝箱體等實際需求,也可選擇停放既有汽車停車格,並依汽車停車費率計收。 收費方式則依各路段機車格位類型辦理。一般計次路段,大型重型機車停車費率為40元/次;一般計時路段為20元/小時(停車當日收費上限100元)。另於機車限時停車格位,同一格位首次停放第1分鐘至第20分鐘收費0元,第2次停放第21分鐘至第40分鐘收費40元;自第41分鐘起即已超過可停放時間,屬違規停車。 本次開放範圍以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為限,未納入收費之巷弄機車格,或設有特殊禁停標誌、標線及禁停時段之路段,仍應依現場交通標誌、標線及公告規定停放。 騎士停車前應先確認現場格位、可停放時段及收費規定,並依規定妥適停放,共同維護路邊停車秩序及其他用路人停車權益。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將持續觀察路邊格位全面開放試辦停放大重機後的使用情形,並加強相關停放及收費規定之宣導,讓騎士更清楚掌握新制內容,在提升停車便利性的同時,也兼顧停車空間有效運用及用路安全。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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