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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民眾多使用「民眾自行車實名自主登錄系統」,協助車主即時尋回愛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謝君毅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分機6401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下簡稱停管處)表示,倘民眾自行車遭拖吊移置,除可依拖吊現場留下之保管場名稱、電話號碼或至停管處網站「自行車違規停放拖吊保管專區」查詢自行車照片和被移置到哪個保管場資訊外,同時車主可利用本府警察局網站「民眾自行車實名自主登錄系統」為您的愛車建立檔案,若愛車因違規遭拖吊移置後,車主可即時利用該登錄系統尋回愛車,因此建請民眾能多多利用。另本府警察局現正評估在「民眾自行車實名自主登錄系統」新增簡訊通知功能,以增加服務效能。
停管處呼籲民眾,自行車請停放於合法停車空間,勿違規停放於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路段(機慢車停放區除外)、收費機車停車格、禁停標線區域及其他禁止停車之處所,倘民眾仍違規停放自行車,將逕行拖吊移置並收取拖吊移置費及保管費(車輛經移置至保管場未逾1小時者,免收保管費),請民眾儘速辦理領車作業以避免累積保管費,自行車移置後逾4個月無人領回,將依規定以廢棄物處理。
    -以下空白-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